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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大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32:20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开展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内涵建设,拓展实践基地和载体,增长学生见识,拓宽视野,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遴选一批优秀的企业和机构作为大学生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企业文化和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3.结合课程设计、实习实践、毕业设...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开展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内涵建设,拓展实践基地和载体,增长学生见识,拓宽视野,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遴选一批优秀的企业和机构作为大学生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企业文化和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

3.结合课程设计、实习实践、毕业设计、创业实践、实验测试等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以及技术资源。

  4.能与校方保持长期沟通合作,定期会晤和洽谈,研讨和交流各项工作。

  5.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动手能力,拓展学生知识视野,支持和参与学校有关实践活动。

  6.合作单位具有长期稳定合作的潜力,能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学习条件,每年能提供不低于20人左右的实习实践岗位。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01130日前上交电子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信息表》(附件1)以及盖章扫描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附件2)至邮箱gdqyxsfz@163.com。合作协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拟。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社会实践基地遴选工作,作为学院教学和学生培养的有效拓展和延伸,认真遴选适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企业或机构。

3.每学院限报1-3个实践基地,学校对入选的校级实习实践基地每个提供2000元建设经费。并于20201220日前完成挂牌报备工作。相关挂牌工作由各学院自行落实,牌匾可到学生工作处领取。

联系人:李馨雨13826438226/668226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信息表

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学生工作处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