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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34:21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竞赛项目和承办单位经学校申报和专家评议...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项目和承办单位

经学校申报和专家评议,全省拟设花艺等74个竞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预报名工作要求

一)预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0-27,没有预报名的参赛项目不得参加该赛项的正式报名和比赛。

二)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参赛项目并做好预报名工作。预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上平台上填报,不需要各赛项单独填报。各赛项每校限报1—2队,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附件6填写并于122717:00前上交至邮箱gdqyxsfz@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预报名表。

)学生要求。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专科)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一贯制试点专业四、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 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组队要求。花艺47赛项为2019年国赛或 2020年山东试点赛竞赛项目,原则上其竞赛内容、组队形式与2019年国赛或2020年山东试点赛要求保持一致;其他27个赛项的简介及组队初步要求见附件2。各赛项的最终竞赛规程(含竞赛内容、组队要求等),经专家组制订、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 在省赛平台正式发布。

)指导教师要求。各参赛队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 专家和裁判征集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0-27日,以赛项为单位,择优推荐本科高校、 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家或裁判。具体要求见《专家和裁判人员管理办法》(附件3)

二)推荐名额。每个赛项可推荐专家和裁判各1人。

三)推荐方法。122717:00前填写《专家、裁判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上交至邮箱gdqyxsfz@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专家裁判推荐表附件4《专家、裁判推荐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有缺漏。

、 其他事宜

)承担省赛的学院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建大赛执行委员会。各大赛执行委员会应按照《大赛执行委员会工作指引》有关要求(附件5),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承办赛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确保参赛师生的 安全健康和备赛训练。


联系人:李馨雨 13826438226668226

电子邮箱:gdqyxsfz@163.com

附件:1.2020-2021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2.赛项简介

3.专家和裁判人员管理办法

4.专家、裁判推荐表

5.大赛执行委员会工作指引

6.2020-2021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高职组)预报名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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