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购买2018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015级毕业生,保险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毕业生在2018年7月从我校毕业后,保险依然有效,但就诊及报销流程与在校时不同。
办理医保定点手续:20...
一、已经购买2018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015级毕业生,保险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毕业生在2018年7月从我校毕业后,保险依然有效,但就诊及报销流程与在校时不同。
办理医保定点手续:2015级学生毕业后,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到广州市海珠区医保局(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二楼)办理医保定点手续,定点一间社区医院和一家大医院。
就诊及报销流程:办理医保定点后,学生就诊时选择定点的社区医院或大医院就诊,挂号时出示医保卡,缴费时使用医保卡直接报销。
二、从2019年1月1日起,如果毕业生没有在所在单位购买广州市城乡医保,则医保卡冻结,医保状态变更为暂停参保。如果毕业生在所在单位购买了广州市城乡医保,则医保卡可继续使用,就诊及报销流程应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说明:在“通告公示”中的“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成功名单公示”,可查询2015级购买广州城乡医保的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