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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6:30:58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9月1日颁布2017年8月13日第三次修订) 学生宿舍是学生之家,是大学生们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场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管理,使学生宿舍有良好的秩序和清洁、舒适、安全的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明的组织纪律和高尚的集体主义精神,学生除应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一、宿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591日颁布

2017813日第三次修订)

 

学生宿舍是学生之家,是大学生们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场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管理,使学生宿舍有良好的秩序和清洁、舒适、安全的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明的组织纪律和高尚的集体主义精神,学生除应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宿舍安排

学生必须按学校编排的房号和床位住宿,不得私占房间或私自调房,如确需调整的,应经导师(班主任)、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同意,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后,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进行调整。凡私占房间或私自调房者,令其退出所占房间,在规定时间内未照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学生不得私配、转借宿舍钥匙。

二、家具使用

宿舍家具及所有设施,由学校统一规范布置,未经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或迁移。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区的各项设施、设备的权利和义务。

三、遵守作息时间

1.学生应按时作息。午休、晚息铃响后,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吹奏乐器、下棋、打扑克,不准使用收(录)音机、电脑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如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没收其器具并给予通报批评。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晚上宿舍大门关闭后回宿舍者,必须说明原因,出示证件并做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对假报姓名或无理取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临时外宿或有事迟归者,必须事先向导师(班主任)或班长请假,并报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备案。

四、出入检查

1.学生进出宿舍区须凭学生胸卡或其他有效证件,凡携带物品进出宿舍区大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宿舍区大门在晚休时关闭,晚上熄灯铃响后谢绝来访。

2.亲朋好友到宿舍探访,必须出示证件进行登记,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应登记。

五、会客要求

1、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午休(12:3014:00)及晚上22:30至次日上午8:00,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2.探访、找人可通过管理员传呼。

3.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异性。

4.来访人员不允许在学生宿舍留宿。来访人员须在晚上1030前离开宿舍,不得留宿,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私自留宿者通报批评;需住宿的来访者,到规定的招待所办理住宿手续。宿舍无人时,来访人员不得独自留在宿舍。

六、室内活动

1.不准携带酒类进入宿舍区和在宿舍饮酒。

2.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

3.严禁打麻将牌、天九牌和进行赌博活动,违者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在宿舍存放麻将牌、天九牌者或其他赌博工具予以没收。

4.不搞迷信活动,严禁观看黄色刊物和黄色音像制品,违者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5.禁止吸毒、贩毒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七、宿舍安全

1.不准在宿舍区内燃烧物品。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

3.不准抽烟。

4.不准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油炉、酒精炉和功率在300W及以上的电器(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

5.严禁爬窗、铁门、墙进入宿舍。

6.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破坏用电设施,不准偷电。

7.不准擅自留宿校外人员。

8.不准在宿舍区及周围进行叫卖物品等经商活动。

9.不准在宿舍内点燃蜡烛。

10.不准燃放鞭炮。

11.严禁组织同学从事迷信、宗教活动,严禁在宿舍传阅、存放相关资料。

12.不准在宿舍区进行危险运动,如溜旱冰等;不得在宿舍区及周围踢(打)篮球、足球、排球。

13.不得在宿舍饲养宠物。

14.注意防盗。提高警惕,遇有陌生人混入学生宿舍要警觉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现金、锁匙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急用的现金要及时存银行。人离开宿舍要锁门关窗,防止失窃。晚上睡觉应关好门。

违反上述113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违纪处分,如因违纪而造成损失者,或造成事故者,要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环境内务

1.保持宿舍区环境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往窗外、走廊或阳台倒水,不准乱涂画、乱张贴,需要张贴时,需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指定位置张贴。

2.保持宿舍整洁卫生,宿舍环境美观大方,各宿舍建立卫生轮值制度,每天应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垃圾应倒进垃圾槽(桶),保持室内及走廊卫生整洁。每周由学校组织一次清洁卫生劳动,彻底清洁。对宿舍卫生搞得好的宿舍,给予表扬奖励;对宿舍卫生差,经检查一周内二次不合格者,对该宿舍成员给予批评并令其限期改正。

3.早上和午睡起床后,必须整理内务,应收挂蚊帐,叠好被子。衣物、鞋帽、行李、毛巾等日常用品按统一方式摆放,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整齐美观。

4.宿舍楼走廊、门口及房间内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自行车统一放在车棚内。

九、爱护公物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准破坏门、窗玻璃及宿舍设施。不得损坏和丢失宿舍内的一切家具,不得随意装拆、搬出和调换室内家具,不得从课室或其他地方搬台椅回宿舍使用。

2.节约用水,不准长时间放流水漂洗衣物。

十、用电规定

1.每间宿舍设置日光灯管、电风扇、计量电表等有关设施。学生应该爱护这些设施,不得随意拆毁。

2.树立节约用电光荣、浪费用电可耻观念。

3.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每月派人抄电表一次,做帐册统计后向学生公布宿舍及个人的应交电费。学生应及时缴纳电费,如对计量有异议,应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核查请求。

4.注意安全用电,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棒以及功率在300W及以上的电器(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偷电。

十一、其他规定

不得妨碍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严禁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不准起哄,扰乱正常秩序。

十二、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二○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