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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舍内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以及禁止饲养宠物、水生植物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6:26:09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宿舍文明用电和公共卫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学校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在近期的抽检排查中发现学生公寓仍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棒以及功率在300W及以上的电器(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偷电。二、学生宿舍...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宿舍文明用电和公共卫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学校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在近期的抽检排查中发现学生公寓仍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棒以及功率在300W及以上的电器(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偷电。

二、学生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三、任何违规大功率电器、宠物、水生植物要求在一周内自行进行整改,建议小件物品可以打包寄走,或将物品于1010-13日上交寄存于指定地点(广州校区学生公寓6号楼1层监控室9:00-17:00;南海校区5/12/27/39/42栋值班室1100-1300电话13825595515),放假前可领带回家。

四、一周后(1014日开始)学校将进行全覆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若逾期未处理,在检查中依然被发现宿舍中存有大功率电器、宠物、水生植物,将依照学生手册做如下处理:

1.学年内第1次发现,扣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分2分,并通报批评;

2.学年内第2次发现,扣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分5分,并处警告处分一次;

3.学年内第3次发现,扣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分10分,并处严重警告处分;

4.学年内发现4次及以上,扣除综合测评德育测评分50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如违规大功率电器、宠物、水生植物未有人认领,则以上措施针对宿舍内全体成员实施。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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