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9粤轻院学〔2021〕089号关于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粤轻院学〔2021〕089号关于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各直属部门: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089粤轻院学〔2021〕089号关于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粤轻院学〔2021〕089号
关于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直属部门:
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4日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发展中心 |
印发 |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专业人才,奖励特别优秀者,我校专门设立了新生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专科生,按时报到并办理完毕各项入学手续之后,均可参加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获奖条件及奖励金额
1、广东省学考招生普通类、美术类;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物理类、历史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招生录取总分排名前1%的新生。可获优秀新生奖学金3000元/人。
2、参加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考生,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中职考生,奖励2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1、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录取学生排名,将拟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名单发给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处组织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对通过名单进行核实并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奖学金发放
学生工作部根据评审结果,在开学典礼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奖学金通过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五、本办法自2021级专科生起试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