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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23日 11:35:21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推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体师生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工作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推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体师生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工作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情况,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程序、资助标准、资助比例、统一用学校规定的银行卡发放、办理的银行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或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奖助学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奖助学金公示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常规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信息维护和审核、调研培训、档案管理、信访、资助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包括资助审核,手续办理、本息回收、贷后管理等方面。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

(一)查阅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档案管理材料。

(二)实地考察,抽查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到学校、班级逐一核实,并与学生、教师座谈核实。

(三)电话回访、与家长访谈,调研学校相关工作。

(四)定期巡视。定期巡视院系资助工作,每年对各院系行绩效考评自评、复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按照定期巡视制度和广东省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查。

五、监督检查处理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