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对象为:服义务兵役学生(含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资助对象为:服义务兵役学生(含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需持有入伍通知书)。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为: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需持有退役证书)。
特别提醒:享受学费减免的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请务必不要缴纳学费!
二、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标准
2023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或退役复学学生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其他时间应征入伍或退役复学资助标准详见下表:
时间 | 资助标准 |
2022年1月24日之前入伍(含退役复学) |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入伍(含退役复学) | 学费补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2023年9月1日及以后入伍(含退役复学) | 学费补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
三、相关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在校生/毕业生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1份;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籍状态为:毕业/结业);
(二)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四、申请流程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
1.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
2.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后及时递送至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I》加盖公章。
3.准备《申请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将上述文件递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落实学费补偿。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1.退役后复学、入学、考入高校报到
2.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3.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递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
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相关申请表(手填及复印无效),学生收款账户应为学生本人账户;
2.退役学生材料应按学年申报,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可向前申请补报一年;
3.请各学院统筹后,将所有材料在春季学期于5月15日、秋季学期于10月15日前交至南海校区行政楼2313学生工作部潘老师处,联系电话:19878423373(微信同号);
4.若有同学在学期中退役复学,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在退役复学后的一个月内补交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