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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使用手册(2022版)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1:01: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精神,做好我校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学生医保)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号)和《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2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