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轻院学〔2017〕045号
学校各单位、各直属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星达感恩助学金管理办法,经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对粤轻院学〔2014〕87号进行修订,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达感恩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达感恩助学金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一、 总则
1、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达感恩助学金(以下简称“星达助学金”是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旨在帮助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基金。为加强基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星达助学金为学生打造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平台,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回报的责任心,树立当代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 成立星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星达助学金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由星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
4、 星达助学金的来源:
(1)广东星达集团有限公司捐助;
(2)获助学生感恩回报资金。
二、 基金的使用及管理方法
1、 常态贫困资助主要针对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的学生,在其在校期间按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4000元/年的标准的资助,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每年各学院推荐出家庭贫困而自强不息的学生汇总交于学生工作处,全校名额50人。倡议获资助学生在就业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在毕业三年内向学校感恩反馈不少于当年接受的资助金额的资金。
2、 获资助个人的名单及材料由二级学院收集汇总,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并对上交的资料归档保管。
三、 基金的申请
1、 星达助学金对同一个在校生原则上只给予一次贫困资助。
2、 申请人条件: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5)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6)学习勤奋,努力钻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在所在学院专业年级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7)经过学校贫困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
(8)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3、 申请时间:
由二级学院在每年12月前综合考核学生情况后推荐,学生提交材料,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
4、 申请、受理程序:
(1)申请人或受推荐人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达感恩助学金申请表》;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班级、学院审批;
(3)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装订上交到学生工作处。
5、 申请受理
(1)受理部门:学生工作处。
(2)受理处理:学生工作处对申请人或受推荐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星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商议评定。
(3)审批通过后,将对本批获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 基金的发放及回收
1、 基金的发放
审批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将获资助学生名单制表交广东星达集团有限公司,由广东星达集团有限公司将款项转入获资助人的建设银行账号中,由学生本人签收。
2、 基金的回收
星达感恩助学金的设立目的是希望学生在受资助的同时应该学会感恩,自己在最困难的时候得到了帮助,今日受滴水之恩,他日应涌泉相报。因此,倡议每位受资助人在毕业后三年内能还付不少于受助金额的基金,使受助面能不断加大。还付的资金可以到学校财务处交付,也可以存入学校指定账号,并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登记还款情况。
对于还款金额大于受助金额100元以上的学生给予表彰,由学生工作处统计,制作“感恩使者”荣誉证书寄送至学生手中。
五、监理与评价
1、 星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基金的使用的回收情况进行监督。
2、 对受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学生工作处分页及各种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多种媒体中实时公布。
3、 对自动还付受助资金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学生工作处分页下实公布,并实时更新数据。
4、 学生工作处安排,各二级学院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了解资助是否用于解决自己求学、求职道路上的经济困难。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章程解释权归星达助学金会管理委员会。
星达助学金会管理委员会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