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奖助学专项资助工作监督管理细则
一、奖助学金制度适用范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办学点学生)。
二、奖助学金评定类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先进个人、特别奖学金等。
三、奖助学金评定严格依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流程包括:
1、按照相关评选办法确定名额;
2、班级评选;
3、所在二级学院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签署意见,进行学院内公示,报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
4、公示无误后发放奖励金。
四、奖助学金评定依据:
国家及省相关管理制度;《关于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轻院学〔2019〕056号);《关于修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评定细则的通知》(粤轻院学〔2019〕064号);《2019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修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轻院学〔2017〕30号);《关于修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评定细则的通知》(粤轻院学〔2014〕72号);《粤轻院学〔2014〕71号关于修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细则的通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学生手册》等。
五、主要资助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详见 附件1:2020年资助专项工作日程安排.xlsx)
六、资助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及个人年终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未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扣减相应分数。
学生工作处
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6日